山东大学齐鲁医院关于开展2026年第二批次医师执业注册等相关培训工作的通知
根据《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医师执业注册等相关培训工作的通知》(鲁卫医字〔2024〕18号)要求,现就我院承接2026年度第二批次医师执业注册等相关培训工作通知如下:一、培训对象(一)在省卫健委注册的执业医师或者执业助理医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二)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超过两年未注册的;(三)中止医师执业活动二年及以上的;(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十六条规定不予注册的情形消失,申请重新执业的;...
2026.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