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届毕业生党员、各学生党支部:
为加强毕业生党员教育管理,切实做好2025年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接上级党组织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毕业生党员教育
毕业生党员在离校前接受一次严格的党性教育是加强大学生党员教育的重要环节。第一临床学院将结合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巩固拓展主题教育和党纪学习教育成果等,通过全体毕业生党员共上离校前“最后一堂党课”,使毕业生党员在离校前普遍接受一次严格的党性教育,引导全体毕业生党员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争做“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新时代好青年,发挥好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各学生党支部要高度重视,通过召开一次专题组织生活会、作出一份承诺等活动为抓手,将毕业生党员教育工作抓严做实,进一步把好学生党员的“出口关”。针对近年来出现的个别大学生党员毕业后组织观念不强、不按时转移组织关系、成为“滞留党员”“口袋党员”“隐性党员”“挂名党员”等现象,对毕业生党员开展组织关系转接业务培训,讲清楚转接政策依据、转接操作流程、回执反馈要求、常见问题处置、失联处置后果等,帮助认识组织关系转接的重要性,严明纪律要求、明确转接程序、解答疑难问题,教育督促尽快确定接收党组织,规范转出组织关系。对毕业生中的预备党员、到“三新组织”就业的党员、出国(境)党员,以及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党员要进行重点提醒和辅导。
二、规范毕业生党员档案管理
各毕业生党员要高度重视毕业生党员档案管理工作,各学生党支部要指定专人负责本项工作,及时根据党总支反馈结果对接毕业生党员本人,做好档案的补充和完善,确保毕业生党员档案材料准确完整,及时归入学生人事档案中,随同人事档案一并转递。要加强毕业生党员档案安全教育,避免因人为原因出现档案丢失、信息泄露等安全问题。
1.毕业生党员档案包括: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考察登记表,政治审查材料(含综合政审报告),预备党员考察登记表,转正申请书,各类党课培训证书、思想汇报等。
对于毕业前预备期已满、符合转正条件的预备党员,将严格按照发展党员工作有关要求,规范履行转正程序,及时完成预备党员转正手续和材料整理,确保不漏人、不延误。
(注:2025年上半年转正毕业生党员人事档案和党员档案将分开寄出,党员档案将在灯塔录入转正材料后后单独寄出)
2.毕业前尚未到期转正的预备党员:除发展预备党员时的档案材料外,所在党支部应认真填写《预备党员考察登记表》放入预备党员档案袋,考察情况填写至6月份,具体说明预备党员在预备期期间的思想、政治和现实表现情况,以作为新单位党组织考察、转正的依据。党支部要做好毕业生预备党员的联系信息备案工作,做到常联络、常教育,避免出现预备期满却没有落实组织关系、延误转正等情况。(注:需各支部核对2024年下半年接收预备党员中是否有毕业生,补全预备党员考察登记表)
3.在校期间未发展的毕业生:对于其中的入党积极分子,要将其《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连同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参加党校学习培训材料等一并放入培养考察材料袋,归入毕业生人事档案。对于递交过入党申请书但尚未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毕业生,也应将其入党申请书等材料归入毕业生人事档案。(注:请各支部检查是否有支部内留存的档案,入党积极分子考察意见需写至6月份(本人补充思想汇报))
三、办好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手续
根据山东省委组织部统一安排,自2018年3月起,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全部通过“灯塔-党建在线”综合管理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灯塔系统”)进行线上办理。省内转接完全通过灯塔系统进行操作,跨省转接实行线上转接与省外纸质介绍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办理。相关程序具体如下:
(一)数据采集和系统更新
请2025届毕业生党员根据各支部通知,按照就业单位及流向情况,掌握组织关系所去党组织信息,准确填写《2025年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信息采集表》(附件1);
所有需要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都需要手写《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申请书》(附件2)并拍照发至党支部留存,作为转接信息依据;
保留组织关系的党员,需支部与党总支沟通后,填写山东大学党员保留组织关系申请表(附件3)以及附件4或5(区分是否出国(境)),附件1、2、3、4、5请各支部打包邮件命名格式:XX党支部2025年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材料。(2025年6月18日中午12:00前发送至邮箱sdudzz@163.com)
发起灯塔系统转出前,请各党支部及时更新毕业生党员在灯塔中个人信息,特别是政治面貌、手机号、学历等。由本单位发展和转正的党员,发起转出前请前往灯塔-发展党员纪实系统(以下简称纪实系统)核查是否录完对应步骤。
(注:发展党员纪实系统:预备党员省内转出,纪实系统录到第21步-继续教育考察;2025年上半年转正的党员,发展党员纪实系统需录完第25步-入党材料归档,务必上传完整的入党志愿书扫描件。)
(二)转接方式(灯塔转接通过支部操作,党员本人无需操作)
目前灯塔请勿操作,等待7月党费交完后统一转出。特别提醒:请交完当月党费再进行转出。
1.转往省内(含校内)单位:通过灯塔系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系统完成组织关系接转的全部流程,无需开具纸质介绍信。
2.转往省外单位:因目前全国党员组织关系线上转接功能还不完善、各地转接要求有差异,请2025届毕业生党员主动提前和新单位确认转接要求。通过网上转接的,要准确提供新单位党组织在系统中的名称,由所在学生党支部在灯塔中自动搜索后发起省外转接;仍需开具纸质介绍信的,需准确提供介绍信抬头和接收单位名称,由原单位所在基层党委开具纸质介绍信、同时通过灯塔系统发起省外转出、手动填写接收党组织名称,待收到新单位基层党委盖章的纸质版回执后上传系统,完成转出流程。
该系统已对接中组部全国交换区,可以实现党员组织关系线上跨省转接。目前已开通全国党员组织关系线上转接的省部级党委有35个(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山东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如果接收方省份/省部级党委已接入全国交换区,可以进行线上转接,联系接收单位党务负责人员沟通核实,选择接收方具有审批预备党员权限的基层党委作为接收党组织,报给原单位党委发起灯塔系统线上转出,审核后系统自动将党员转接介绍信上传到全国业务数据交换区,接收方接收后转出流程自动完结。如果接收方省份/省部级党委没有接入到全国交换区,跨省转移组织关系,需要开具纸质介绍信。联系接收单位党务负责人员沟通核实纸质介绍信的抬头和接收单位名称,避免因抬头出错需要重开。将相关信息报给原单位党委开具纸质介绍信,携纸质介绍信按期到接收单位党委办理接收手续,在回执上加盖基层党委章后将回执联交回原单位党委,以便上传灯塔系统,完结转出流程。
注:灯塔系统内转出操作流程需于7月30日前操作完毕(录入回执除外),介绍信回执需于9月30日前录入灯塔系统。
纸质介绍信由学生党总支依据附件1、2填报信息统一开具,请毕业生党员确保附件1、2信息填报无误。领取时间请等待后续通知。
四、严格执行组织关系有关管理规定
毕业生党员必须在有效期内到接收党组织报到并办理完成组织关系转接手续,毕业生党员可登录个人“灯塔-党建在线”APP或咨询原所在单位查看组织关系转接的办理进度;开具纸质介绍信的毕业生党员要及时将介绍信的“回执联”及时邮寄或传真至原单位党组织。
对由于接收单位发生变动等客观原因,需更换接收单位或介绍信逾期的,自组织关系转出之日起6个月内,党员本人可凭相关证明向原所在单位党组织申请,各单位审核同意后及时办理。转往省内的,需联系灯塔系统内转出流程的“待审核党组织”退回流程,由原所在单位在系统终止流程后重新发起转出。转往省外的,需各支部报送学生党总支后,联系学校组织部撤回转出流程,终止流程后重新发起转出,并根据需要重新开具纸质介绍信。
五、做好组织关系回执统计归档工作
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后,各支部要通过多种方式,加强跟踪联系,督促党员本人在有效期内及时完成组织关系转接手续。严格落实回执制度,确保转接顺利完成,形成工作闭环。9月底,各支部要及时对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接收情况、介绍信回执返回情况进行梳理,根据接收(回执返回)情况更新附件1,将纸质介绍信的回执联妥善保存,作为学院党员管理档案存档备查。对与转出流程没有完结的毕业生党员要及时进行联系,催促其尽快联系新单位办理接转手续,防止党员组织关系“挂空”。
转出组织关系的毕业生党员,自转出之日起,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到新单位党组织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手续或未提出重新开具介绍信申请的,所在学生党支部应主动进行联系,确实无法取得联系的,予以停止党籍。停止党籍2年后仍无法取得联系的,按照自行脱党予以除名;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组织生活,或者不交纳党费,或者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按照自行脱党予以除名。
六、做好保留组织关系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
对没有落实工作单位、暂时无法转出组织关系的毕业生党员、拟出国(境)学习研究的毕业生党员,经党员本人提出申请(填写附件3)、学生党总支研究同意,可以将组织关系保留在学生党组织。各党支部要建立健全毕业生党员管理台账,及时将组织关系保留在本单位的毕业生党员信息填入党员保留组织关系统计备案表(附件4、5),并更新灯塔系统中这部分党员的工作岗位、联系方式、出国(境)情况等信息。各支部要安排专人定期联系保留组织关系的党员,掌握其去向、现状等,并加强对他们的教育管理。充分利用网络、微信等平台,开展多种形式的组织生活,积极帮助解决就业创业、学习生活等实际困难,党员要与党组织保持稳定联系,自觉履行党员义务、行使党员权利。对申请保留组织关系的预备党员,党组织要依据有关规定做好转正工作。
党员组织关系保留时间一般不超过2年,对符合转出组织关系条件的要及时转出。出国(境)学习研究超过5年仍未返回的党员,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的规定,一般予以停止党籍。
六、材料报送要求
1.信息采集:准确填写《2025年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信息采集表》(附件1),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申请书(附件2),山东大学党员保留组织关系申请表(附件3)和附件4或5,以支部为单位电子版于2025年6月18日中午12:00前发送至邮箱sdudzz@163.com。
要求:支部内所有毕业生党员均需摸排,并进行信息采集。2025年上半年转正党员需灯塔录入25步结束后再发起转接。
2.党员档案补充:6月23日17:00前完成。
各党支部根据总支反馈通知毕业生党员补充档案,并需对支部内留存的党员发展档案进行梳理,如有涉及毕业生(党员、预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入党申请人)的相关材料,请于6月23日前整理完成报送学生党总支,统一存放入毕业生档案。
对于已进入培养考察阶段的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考察意见应更新至2025年6月。
4.回执统计:介绍信回执需于9月30日前录入灯塔系统。
5.介绍信换开:党总支将于2025年下半年进行统一调度。请各党支部关注通知,按时按要求报送相关材料。
学生党总支
2025年6月1日
附件1:2025年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信息采集表
附件4:山东大学毕业生党员保留组织关系(不含出国境党员)情况统计表
附件2:党组织关系转移申请书
附件5:山东大学出国(境)党员保留组织关系(党籍)情况统计表
附件3:山东大学党员保留组织关系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