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生:
根据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及山东大学学生荣誉体系的要求,学院决定开展2024年度本科生、研究生个人荣誉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基本条件
1.第一临床学院在校在籍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4级统招研究生新生,长学制研一学生及硕博连读研究生博一学生可以研究生身份参评)。
2.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树立并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
3.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热爱集体,团结同学;有优秀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在2024年校级、院级宿舍安全卫生检查中无不合格情况。
4.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开拓创新精神,本科生德育评价为优良,研究生德育评价为优,综合评价成绩优良。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心理素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6. 2024年度无考试不及格现象(补考通过视为及格)。
二、各项荣誉具体要求
在满足“基本条件”的基础上,各项荣誉具体要求如下:
(一)省级优秀学生、院级十佳学生
1.2023-2024学年德育评价为优,综合评价为优秀。
2.参评省级优秀学生的研究生,需获得2024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且在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文体活动、社会实践等方面表现特别突出;参评优秀学生的本科生,需在2024年获得校级优秀三好学生(及以上)荣誉称号,且在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文体活动、社会实践等方面表现特别突出。
3.积极参评省级优秀学生评选,未当选但表现突出的本科生、研究生,授予院级十佳学生荣誉称号。
(二)省级优秀学生干部、院级十佳学生干部
参评院级优秀学生干部需满足以下条件:
1.2023-2024学年德育评价为优,综合评价为优秀。
2.担任学生干部一年以上且目前仍在任。
3.积极参与和组织各项集体活动,主动配合学院和老师开展管理工作。
4.为同学服务意识强,作风正派,办事公道,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各项工作起到骨干和带头作用,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为学院和班级工作做出突出贡献。
5.能正确处理好学习与工作的关系,学风严谨。
参评省级优秀学生干部在满足以上条件的基础上,需同时获得2024年度校级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研究生干部荣誉称号,或在某一方面表现特别突出,为学校工作做出重大贡献。
(三)院级优秀学生党员
1.中共正式党员。
2.自觉遵守和维护党章,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党纪国法,理想信念坚定,在学习、生活和实践中先锋模范作用突出。
3.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密切联系群众,主动服务师生,在同学中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
4.积极参加党员活动,自觉履行党员义务,担任支委成员及党小组组长并圆满完成工作任务者优先。
注:该项荣誉已同七一表彰合并进行,不再重复评选。
(四)院级临床实践先进个人
1.自觉完成临床实践任务,有良好的医德医风,无迟到、早退、旷班现象;
2.临床学习态度良好,临床技能过硬,获得医院的高度评价;
3.在临床实习岗位上有突出事迹或做出重大贡献者优先。
(五)院级文化宣传工作及文体活动先进个人
1.积极参加学院统一组织的各类学术、文艺、体育等赛事并表现突出,或参与组织学院重要学术、文艺、体育等赛事并有突出贡献。
2.在本科生美育、体育单项特长奖加分或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发展性素质测评“文体活动”单项中得分突出。
3.积极参与学院新闻宣传工作。
4.在山东大学校报、校新闻网、学院网站以及校外地市级、省部级、国家级等各类新闻媒体发表原创稿件,正面宣传报道学院形象;主要考虑发稿数量和质量。
(六)院级道德风尚奖
1.医德医风典型: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临床工作中有表现突出,具有感人事迹者。
2.其它典型: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自强不息、尊师孝亲、责任担当等方面表现突出,具有感人事迹,获得师生赞誉及良好社会影响的本科生及研究生。
注:校级研究生道德风尚奖评选已于11月结束,学院推荐参与校级研究生道德风尚奖评选者自动获得院级道德风尚奖。
三、评选程序
1.符合条件的本科生、研究生向辅导员提出申报;
2.辅导员进行材料审核,确定符合资格的推荐人选,并报送学生工作处;
3.学生工作处组织专家开展评审,确定推荐人选并公示,无异议后确定院级荣誉获奖人选,并将省级荣誉推荐人选报送学校。
评审方式:被推荐为“优秀学生(省级/院级)”、“优秀学生干部(省级/院级)”“临床实践先进个人”及“道德风尚奖”的申请人需准备3min答辩PPT,时间初定为3月上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关注网站通知,其余奖项对材料进行匿名评审。
四、推选名额
省级优秀学生、省级优秀学生干部2项荣誉学院将根据答辩最终得票数由高到低排序,依据学校名额推荐相应人数参与学校评选,同时该名同学自动获得院级荣誉称号。其余荣誉称号(道德风尚奖除外)各10名。道德风尚奖视参选人事迹和答辩情况择优评选,最多不超过3人。学院将给予获奖者一定经济奖励。
五、材料上报
请申报者按要求上报相关材料,每名同学最多可申报2项荣誉:(一)到(二)项荣誉限申报1项,(四)到(六)项荣誉限报1项,材料请根据奖项侧重点不同,主要展现2024年度的表现:
1.个人荣誉
本年度个人荣誉申请仅需提供电子版材料:
①word版:第一临床学院2024年度学生个人荣誉申报表(附件1);
②导师签字扫描版:第一临床学院2024年度学生个人荣誉申报表(附件1);
③本科生奖项申请汇总表(附件2)或研究生奖项申请汇总表(附件3)
④所有荣誉需提供支撑材料,若支撑材料为论文等科研成果,则需提供检索证明、pubmed检索页扫描件及论文全文,成果IF选择论文发表当年的五年平均,杂志被SCI收录不足5年的,以论文发表当年的IF为准。分区参考中科院分区(附件4)。(历年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已提交过的材料若无信息无变更则无需重复提交)。
以上材料按如上顺序整理为1个文件夹,压缩报送,命名为“本/研-学号姓名-荣誉全称”,于2月24日(周一)前发送至各辅导员处。
注:所有申报材料要求内容真实,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2.请各辅导员按各奖项申报要求,严格审核申报材料,尤其注意审核在2024年度校级、院级宿舍安全卫生检查中是否有不合格现象、课程成绩、综合测评成绩是否符合申报要求等,在拟定推荐人选时请侧重2024年度表现。
联系人:任慈82165252、孙清
学生工作处
2025年2月17日
材料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