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25届山东大学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日期:2025-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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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毕业生:

为充分发挥优秀毕业生典型示范、激励引领作用,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和择业观,根据《山东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山大学字〔2022〕1号)规定及学校、学院工作实际,现组织开展2025届山东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具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国家计划内招收的山东大学2025届本科、硕士、博士毕业生。

二、评选数量

评选数量不超过毕业生总数的20%。

三、评选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评选条件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理想信念,坚守新时期广大青年的历史使命,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或学院通报批评。

3.学习认真刻苦,专业基础扎实,成绩优异,无不及格现象(以成绩单为准)。

4.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热心为师生服务,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和公益活动,身心健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修养。

5.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在校期间在重大活动中为学校争得荣誉,获得过校级(含校级)以上荣誉称号、奖学金,有突出的获奖成果或优秀论文等。

(二)其他要求

被评为优秀毕业生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荣誉称号:

1.在毕业离校前因违反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行为受到处分或学院通报批评的。

2.在就业过程中弄虚作假,对学校造成不良影响的。

3.在正常毕业年度未能按时毕业的。

四、评选办法

1、符合条件且有意向申报的个人于2月24日前报送以下材料至辅导员处:

(1)附件:山东大学优秀毕业生评审表;

(2)成绩单电子版。申请流程:登录山东大学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https://service.sdu.edu.cn),账号为学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上方搜索框内搜“电子证照服务”→点击“办理”→选择“可申请证照”→点击“研究生成绩单(中文)”→提示申请成功后,点击“已拥有证照”→找到成绩单,点击下载。

2、学院汇总并公示初选名单,公示无异议后,将推荐人选与材料报送学校终审。

学生工作处

2025年2月21日

附件:山东大学优秀毕业生评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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