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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条件
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货物及安装的电梯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或修理)许可证》(电梯)且在有效期内【类型含乘客电梯、自动扶梯、载货电梯 B 级及以上,施工类别包括安装、维修】
2、电梯制造商或代理商所投品牌的制造商须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及明细表(含乘客电梯(含无机房电梯)、自动扶梯、载货电梯 B 级及以上)且在有效期内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或修理)许可证》(电梯)且在有效期内【类型含乘客电梯、自动扶梯、载货电梯B 级及以上,施工类别包括安装、维修】;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含电梯制造、安装、维修(或修理))及《型式试验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近3年度(自 2018 年至 2020 年)财务状况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4、业绩要求:投标人所投品牌自 2018 年 8 月28 日至 2021 年8月 28日止(3年),承担过 单项合同额 1800万元及以上或27部及以上公建项目电梯供货及安装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提供合同原件和验收证明原件扫描件,以验收时间为准)(验收证明至少包括一台电梯的特种设备监督检验中心竣工验收证明原件】;
5、信誉要求:投标人自 2018 年 8 月 28 日至 2021 年 8月 28日止(3年)投标人社会信誉自查承诺(盖公司公章);投标人需提供当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本单位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截图。招标人应对属于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6、其他要求:代理商须提供电梯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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