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关于报送2026年下半年发展对象第一轮推荐人选的通知

日期:2026-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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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生党支部:

根据年度党员发展工作计划安排,现将2026年下半年发展对象第一轮推荐人选报送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计划

本学期学生党总支拟发展党员名额约30名。请各支部严格按照《学生党总支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实施细则》(附件1)(下简称《实施细则》)的要求,秉持严肃审慎、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做好推荐工作。

二、推荐条件与流程

(一)明确评议对象。党支部委员会应结合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情况,对照发展对象的条件,研究确定进入本轮评议范围的积极分子名单。

(二)开展党员群众评议。党支部组织召开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座谈会,对发展对象人选进行评议。参加评议的党员应超过支部党员总数的半数,参加评议的群众不低于到会党员总数的半数。根据需要,党员评议、群众评议也可分别进行。

入党积极分子在会上要向与会人员汇报本人思想、工作及生活等方面的情况,包括综合评价、政治表现、道德品行、遵纪守法、工作表现、履行承诺等方面,与会人员进行现场评议。评议过程要如实记录,认真准确统计推荐结果,形成书面意见。

(三)确定推荐人选。党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支部大会)应综合以下方面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推荐人选:

党员群众评议结果;

评议对象的日常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表现;

培养联系人的考察意见;

党小组的意见(若设有党小组)。

形成推荐人选名单及基本情况后,上报学生党总支。

三、工作要求与时间节点

(一)各支部需认真学习《实施细则》,严格按照上述条件和流程开展工作,确保推荐人选质量。

(二)请务必于2026年10月9日24:00前,将推荐人选名单及相关材料电子版(附件2)发送至学生党总支邮箱:sdudzz@163.com。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本轮推荐资格。

四、特别说明

(一)关于年度累计学分要求:本次推荐工作中,对入党积极分子“年度累计学分”的要求按《实施细则》原标准折半计算,即不低于5分。2022级本科生、2025级统招硕博新生再折半,即不低于3分。

(二)关于学分补登记:对于已按要求参加相关学习或活动但未成功记录学分的同志,请以支部为单位进行核实汇总。统一填写《学分补登记申请汇总表》(附件3),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如签到记录、照片等),于10月7日24:00前报送,以便集中审核补录。原则上不接受个人提交。

请各支部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规范操作,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完成。

学生党总支

2026年10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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