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完善补充国家科技奖励专家库的通知

日期:2017-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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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国家科技奖励评审专家队伍建设,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近期将组织开展专家库完善补充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需要补充专家的具体学科专业见附件1。
(一)基本条件
1.新补充专家年龄一般不超过55岁。
2.高校、研究院所和医疗机构专家应为部(省)属单位三级以上(含三级)教授、研究员(或同等级别技术职称),40岁以下的专家可以放宽至四级。一般应获得省部级二等奖以上科技奖励(排名前3),或在省级以上学会、行业协会担任学术职务。
(二)注意事项
1.院士、国家杰青和国家级领军人才,以及国家科学技术奖特等奖前5、一等奖前3和二等奖前2完成人由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统一组织入库,不需重复推荐。
2.如已入库或已由其他单位推荐,不需重复推荐。
3.新补充专家可能存在重复推荐的情况,后续将由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统一去重后,直接通知专家本人填写详细信息。

截止时间
请有意申报的在12月8日之前,将推荐补充的专家汇总表(见附件2,excel电子版)发送电子邮件到qlyykyc@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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