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医院文化阵地建设,营造健康向上、专业温馨的就医环境,提升医院形象与宣教功能,山东大学齐鲁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现就墙体宣传栏暨文化长廊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以下简称“申请人”)前来参加。
一、项目概述
本项目拟在医院指定墙体区域建设一处集宣传教育、文化展示于一体的文化长廊,内容涵盖不同学科领域,通过图文并茂的形式系统呈现专家的专业特长、学术成就、突出贡献及榜样事迹,营造尊医重卫、崇尚先进的浓厚氛围,增强医院凝聚力与社会影响力。
宣传栏采用液压前开启式结构,便于日常内容更新;整体美观耐用;内置LED灯带,确保昼夜可视效果,满足医院长期使用需求。墙体总面积约为194.88㎡,本次规划建设宣传栏面积为64.9㎡,分为A区(35.55㎡)和B区(29.4㎡)。项目内容包括宣传栏的设计、制作、运输、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等全部工作。
二、预算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68000元。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此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三、采购内容及要求
本项目采购内容涵盖墙体宣传栏暨文化长廊项目全流程服务,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结构要求:宣传栏采用液压前开启式设计,便于后期更换展示信息。展示窗口采用抗冲击透明板材,具备防雨、防水、防爆性能。边框为不锈钢原色或不锈钢烤漆。耐腐蚀、抗老化,需提供色板供采购人确认。整体造型需与医院环境协调,可根据墙体条件进行组合式装饰设计。整体结构应牢固耐用,满足高频次开启使用要求。
2.画面及材质:画面色彩饱和、耐候性强,不易褪色。供应商需提供画面材质样品及耐候性说明。
3.照明要求:宣传栏内置LED灯带,光线均匀柔和,满足夜间照明需求。灯具需选用品牌产品,提供防护等级说明及质保期。
4.内容规划与设计: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提供的素材进行版式设计。设计应层次清晰、重点突出,兼顾美观与可读性,并预留后期更新接口。
5.面积及分区:A区35.55㎡、B区29.4㎡,供应商应根据实际尺寸进行深化设计,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效果图及施工图。
6.制作与安装:按照采购人确认的设计方案进行制作,安装牢固、安全,不破坏原有墙体结构。安装完成后清理现场,交付使用。
7.交付与售后:合同签订后30个自然日内完成全部制作安装并验收合格。质保期不少于2年,质保期内因产品质量或安装问题导致的损坏,供应商应在48小时内响应并免费维修或更换。
四、申请单位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广告制作、标识标牌制作、装饰工程或类似业务)。
2.近3年内至少完成过2项类似文化宣传栏或标识标牌制作安装项目(提供合同复印件或验收证明)。
3.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提供查询截图(查询日期需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申请截止之日内)。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6年5月11日—2026年5月13日17:00前(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地点:山东省济南市文化西路107号
六、开标时间、地点
1.时间:2026年5月15日(周五)15:00
2.地点:山东省济南市文化西路107号和平楼(17号楼)二层党委宣传统战部会议室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山东大学齐鲁医院网站发布。
八、提交方式
1.投标文件组成: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2)价格谈判报价单(需加盖公章)
(3)类似项目业绩证明、售后服务承诺等
2.提交方式:
(1)电子版(PDF格式),发送至邮箱:xctzb@qiluhospital.com
(2)纸质版(原件及复印件请于会议当天带至现场)
九、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山东大学齐鲁医院
联系人:尹璐
联系电话:0531—82169006
联系地址:济南市文化西路107号
十、其他说明
1.申请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疑问应及时咨询。
2.申请人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虚假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3.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单位均需自行承担所有与参与投标相关的费用。
4.中标单位不得将项目转包或分包给第三方,除非事先获得招标方的书面同意。
5.本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方所有。